背景
一個樂團要能靠演出維生,不能每次都從零報價、臨時排歌。我想把「現場演出」當成一個產品來經營:有明確的定位、可重複的內容、能對不同客戶提案的方案。
我做了什麼
- 把節目做成產品線:設計一系列主題式概念演出——「正港臺灣魂」、「偶像劇之夜」、「I Love Eason」、「搖滾五月天」、「那些年陪匹克索長大的歌曲」——每套都有完整曲目、視覺與腳本,能直接向公部門、企業、商場提案。
- 建立通路與信用:取得七縣市街頭藝人證照,以此為基礎接洽公部門與公關活動公司——常態合作單位包含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、雲林縣斗六市公所、三立電視創意行銷部、統一超商北區營業部等。
- 帶三人以上的團隊:負責排練、分工、報價、現場執行與結案,並處理器材、交通與成本控制。
- 用演出回饋社會:安排人安基金會、新北市街友外展協會、兒童少年希望協會等義演場次。
演出紀錄(節選)
- 新北歡樂耶誕城演唱會暖場,現場觀眾近一萬人
- 花蓮夏戀嘉年華演唱會暖場,現場觀眾近一萬人
- 苑裡鎮慈和宮香燈媽晚會暖場,現場觀眾近六千人
-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・士林官邸菊展演出
- 優質新聞報導獎頒獎典禮演出團隊
-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街頭藝人認證記者會演出
- 統一超商 7-11 北區活動合作演出 20 場以上
成果
六年累積百場以上商業演出,曾為新北歡樂耶誕城、花蓮夏戀嘉年華等大型活動暖場(各近一萬人),並入選經濟部「微型創業鳳凰計劃」創業楷模。
帶樂團教會我的,其實跟後來做人資是同一件事:把一門手藝變成一套可以交付、可以衡量、可以規模化的東西,並帶著一群人一起把它做好。